
〔2020〕250号
关于公布镇江市建筑业企业2020年第二时段信用评价分的通知
各市、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镇江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镇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七版)>的通知》(镇政建〔2020〕48号),《关于开展镇江市建筑业企业2020年第二时段信用分评价工作的通知》(镇建传〔2020〕75号),我局于2020年7月3日对建筑业企业2020年第二时段的信用得分进行了系统考评,并给予各企业5个工作日的质疑期。质疑期满后系统进行了最终评价。
因部分市、区2020年度第一次建筑业市场综合大检查考评分数输入系统滞后,本次评价各企业综合检查动态分以企业在各地被检查项目的综合大检查分数的平均值计入。
现将各建筑业企业2020年第二时段的最终信用分向社会公布,在下个评价时点前不作变动。
附件:镇江市建筑业企业2020年第二时段信用评价分汇总表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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