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建质安〔2022〕52号
各市、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镇江高新区建设和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充分发挥优质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镇江市优质工程奖“金山杯”评选办法》(镇政建[2017]47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镇江市优质工程奖“金山杯”申报及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工程范围为2021年9月30日以前竣工验收并已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市政、园林、交通、水利、电力、通信、城市轨道交通等建设工程项目以及装饰、安装、钢结构等专业工程项目。鼓励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等项目进行申报。
申报工程项目应符合《镇江市优质工程奖“金山杯”评选办法》中规定的申报条件,并应符合附件1的规模要求。
1. 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将工程项目申报表(附件2)及资料(附件3)报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初审并盖章。园林工程由镇江市住建局绿化处初审并签署意见(无需盖章),交通、水利、电力、通信、城市轨道交通等工程项目由相关行业质量监管部门初审并盖章。
2. 房屋建筑、市政、园林、交通、电力、通信、城市轨道交通等建设工程项目以及安装、钢结构等专业工程项目的申报资料送镇江建筑行业协会,水利工程项目的申报资料送镇江市水利局规划建设处,装饰专业工程项目的申报资料送镇江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
3. 市金山杯评选委员会委托相关行业协会和市水利局规划建设处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料审核的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提出获奖项目建议名单。
4. 市金山杯评选委员会对获奖项目建议名单进行审议,确定获奖项目公示名单。公示结束后,市金山杯评选委员会根据公示反馈情况,确定最终获奖项目名单。
1. 镇江市优质工程奖“金山杯”实行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且不收取任何申报费用。
2. 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建设单位应积极鼓励和支持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等项目、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绿色施工示范项目、新技术应用示范项目、BIM技术应用项目、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项目进行申报。
3. 已获得“金山杯”的建设工程项目,其所属的专业工程项目不再另行参加评选。本次申报“金山杯”的建设工程项目,其所属专业分包工程项目不得单独申报,可合并申报。
4. “金山杯”申报主体通常为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交通、水利、电力等建设工程项目也可由建设单位进行申报。符合条件的主要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也可参与申报,相关申报材料统一装订在申报资料中,申报表无须单独填写。
5. 住宅工程可按组团或小区进行群体申报,也可选择组团或小区中的部分住宅楼单体进行申报,单体申报数量为不超过总栋数的20%,且不超过5栋。
6. 申报单位应做好对申报工程现场的自查和整改工作。对于现场复查中发现存在明显质量问题的工程,不列入获奖项目建议名单。
7. 申报资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过期不再受理。
1. 镇江市金山杯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质安处),联系人:李根鑫,联系电话:0511-85589811。
2. 镇江建筑行业协会(镇江市中山东路381号中山大厦5楼),联系人:余暑安,田小扬,联系电话:0511-85217200。
3. 镇江市水利局规划建设处(镇江市梦溪路40号微夷大厦),联系人:巩伦宝,联系电话:0511-84447083
4. 镇江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镇江市中山东路381号中山大厦5楼),联系人:金卫,联系电话:0511-85216015。
附件2 2022年度镇江市优质工程奖“金山杯”申报表.docx
附件3 2022年度镇江市优质工程奖金山杯申报资料要求.docx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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